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废品场非法收购报废车辆的公安部门该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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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废品场非法收购报废车辆的公安部门该怎么处罚?

没收非法收购的汽车和进行罚款。法律依据如下: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其他规定: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你好:对于未经许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私自收购报废车拆解什么罪

私自收购报废车拆解涉嫌非法经营罪。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私自收购报废车进行拆解,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有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创办国家汽车报废车辆解体厂需要哪么手续

和一般开工厂是一样的,先去工商 办个营业执照 ,找好厂房,通过消防等部门审批。

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规定,现将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一、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二、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报废补贴

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报废汽车回收许可证。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第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

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一、创办报废汽车车辆解体厂需要的手续为:

1、资格认定书;

2、特种行业许可证;

3、营业执照。

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了创办报废车辆解体厂所需要的手续和办理流程,具体 规定是:“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1.核名

2. 申请营业执照

3.

4.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 银行开立基本户(不含此费用)

6. 启用基本户

7. 税务报到及缴税

工商登记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如法人委托其他人代为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4、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部门领取或相关网站下载)

1、如法人委托其他人代为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核准)

和一般开工厂是一样的,先去工商 办个营业执照 ,找好厂房,通过消防等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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